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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方案
2020-03-16 11:33  

审计处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方案

按照学校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审计各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审计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省委以及学校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坚决服从党中央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做到令行禁止。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凝心聚力、科学防控、精准施策,防止疫情蔓延,提高疫情风险应对能力,为实现学校办学目标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

按照学校防疫期间工作要求,严格疫情防控,及时有效地做好审计各项业务工作。

三、工作方案

为减少人员聚集办公,根据审计业务工作流程要求,将审计各项工作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实现网上宣传、解释审计各项业务政策规定,采取点对点地的方式开展业务指导,被审计人网上申报符合规定要求的电子版资料,审计人员按规定审核,严格把关,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正确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

(一)修缮工程审计工作

1. 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工作由王宁老师负责。

2.王宁老师通过电话等联络方式将修缮工程项目审计所需材料清单告知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清单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并将所需的材料电子版发送给王宁老师进行预审。

3.如有工程现场影像资料可以予以佐证的,视材料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远程审计。如涉及工程量等相关数据确需现场核实的,审计人员做好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进行现场查勘审计;非紧急审计项目可经过与被审计单位协商,由被审计单位将现场施工情况予以影像留存并等疫情结束后再进行现场查勘审计。

(二)基建工程审计工作

1.基建工程项目审计工作由刘国防老师负责

2.刘国防老师通过电话等联络方式将基建工程项目审计所需材料清单告知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清单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并将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给刘国防老师进行预审。

3.如有工程现场影像资料可以予以佐证的,视材料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远程审计。如涉及工程量等相关数据确需现场核实或办理相关签证的,审计人员做好防疫期间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查勘审计;非紧急审计任务可经过与被审计单位协商,由被审计单位将现场施工情况予以影像留存,等疫情结束后再行进行现场查勘审计。

4.疫情期间如需与施工单位、委托审计事务所进行沟通协调的审计项目,可采用远程办公的方式交换相关资料和意见;如确有急需座谈解决的审计事项,参与人员需做好防疫期间防护措施开展相应工作。

(三)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刘丽、宋莎莎二位老师负责。

2.审计项目主审人员,严格按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流程,通过电子邮箱、电话等联络方式,向被审计人、被审计单位送达电子版审计通知书、经济责任审计所需材料清单,同时审计处网页公开审计公告。被审计单位指定专人为审计联络员,负责按照审计材料清单认真准备相应材料,将准备齐全的材料电子版发送到审计指定邮箱。

3.审计人员根据财务处提供的被审计人任职期间的各经费项目收支明细账等电子版材料以及有关职能部门提供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相关电子版材料开展工作。需要进行通过查阅会计凭证原件、盘点固定资产账实相符等事项,按照疫情防控期间的有关工作要求,审计人员做好疫情防控措施,与相关部门沟通好,进行现场查证核实,取得可靠数据材料佐证。被审计人、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工作要求提供承诺书、述职报告等电子版相关材料。

4.在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按照经济责任有关审计规定需组织召开审计进点会、与有关老师了解情况、征求意见等环节,采用电话、邮子邮箱等联络方式沟通交流对接,审计工作底稿、留存档案等所需材料附件提交电子版,纸质版可在疫情结束后补交存档。

(四)科研项目结题审计工作

1.科研项目结题审计工作由刘丽、宋莎莎二位老师负责

2.审计人员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络方式,将科研项目结题审计所需材料清单告知需要进行结题审计老师,

3.科研项目结题需要审计的老师,通过电子邮箱等联络方式按照审计清单准备相应材料并将准备齐全的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科研项目经费决算表》需财务处负责人签字批准、加盖财务章、《科研项目经费收支明细表》需财务处会计人员复核盖章。

4.审计人员根据科研项目经费预算支出,整理科研项目经费决算结果,与项目负责人提交的《决算表》进行核对,对存在勾稽关系的数据须认真计算,对科研经费支出决算没有超出经费预算的,审计人员审核通过并告知老师携结题审签材料,到审计处办公室办理盖章事宜。

(五)其他事项

1.有办理其他业务的院级单位、部门与老师,先通过电话等联络方式联系,与审计工作人员沟通后办理。

2.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按照规定要做好疫情个人防护。

3.审计处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李林华  办公电话:0532-88958098  手机:13583238561;

电子邮箱llh@qust.edu.cn.com

王  宁  办公电话:0532-88959270  手机:13854218720

电子邮箱:418036172@qq.com。

刘  丽  办公电话:0532-88959270  手机:15194262610;

电子邮箱:liuli77@qust.edu.cn

宋莎莎  办公电话:0532-88956769  手机:18766289209;

电子邮箱:18766289209@163.com

刘国防  办公电话:0532-88959270  手机:15964206927

电子邮箱:651870671@qq.com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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