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处处长岗位职责
1.主持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处的日常工作,负责处内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履行审计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人职责。
2.承担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处理委员会日常事务,组织研究提出内部审计改革方案、重大政策和发展规划建议,组织起草内部审计规章制度草案,承担委员会会议议题征集、材料准备、会务组织、会议纪要整理和会议精神传达落实,协调督促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的落实,按规定办理审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
3.组织拟订学校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草案、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草案,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后,提请学校党委审计委员会审议。
4.组织调度审计资源,推进审计项目实施和审计全覆盖,协调解决审计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5.负责处领导班子工作分工、审计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组织审计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
6.负责处内行政事务、经费管理、资产管理、审计信息化建设和审计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7.及时向分管校领导报告内部审计结果和重大事项,承办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审计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负责分管科室的业务组织、专业指导和队伍建设。
2.作为分管领域审计项目的质量责任人,对分管范围内审计项目的审计质量、审计结论的专业判断的准确性负责。
3.组织拟定分管范围内的年度审计计划建议、审计工作方案和规章制度草案,审定分管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
4.组织分管范围内审计项目的现场实施,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和审计结论,审核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等,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定性、定责和取证充分性把关。
5.组织协调分管范围内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项目的遴选建议、合同约定、过程监督、质量控制和结果确认。
6.组织分管范围内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督促、跟踪检查和“回头看”,对整改销号结论把关。
7.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审计咨询、审计宣传和审计结果运用建议,开展研究型审计和审计方法创新。
8.处长不在岗时,受委托主持处内日常工作;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责任与财务审计科岗位职责
1.拟定经济责任审计、财务审计相关制度、办法和工作流程。
2.按学校党委审计委员会审议决定的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具体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承担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具体工作。
3.对学校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财务决算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4.对各类专项资金、教育收费、国有资产管理等使用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5.对学校所属单位、校办企业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6.起草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审计报告,提交审计结果报告,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7.负责本科室委托审计项目的组织协调、质量控制和档案立卷归档。
8.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程审计科岗位职责
1.拟定工程审计相关制度、办法和工作流程。
2.对学校建设工程、修缮工程项目进行审计核查。
3.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设备询价、工程进度款支付进行审计。
4.对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开展工程管理审计。
5.对建设工程、修缮工程项目实施竣工结算审计。
6.负责工程类委托审计项目的组织协调、过程监督、质量控制和结果确认。
7.起草工程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督促工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为相关部门提供造价控制和工程管理咨询服务。
8.负责本科室审计档案立卷归档。
9.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科研与管理审计科岗位职责
1.拟定科研经费审计、管理审计相关制度、办法和工作流程。
2.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开展跟踪审计。
3.对学校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和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4.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和评价,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5.对办学、科研、后勤保障等主要业务活动的管理和效益情况开展绩效审计。
6.承担科研项目结题经费审签及其他日常审签服务。
7.对学校重点领域、师生关切事项开展专项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提供审计咨询服务。
8.承担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经办事务,负责处内公文、会务、宣传、信息化、统计填报、审计整改台账管理,完成本科室业务档案立卷归档,配合做好全处档案归口管理。
9.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